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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ut-Box,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Atout-Box存储空间的条款和条件

应用领域

这些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代表 SAS ATOUT-BOX CASTELNAU 在 https://www.atout-box.fr 网站上的所有订单,SAS ATOUT-BOX CASTELNAU 已在蒙彼利埃贸易和公司注册处注册,SIREN 编号为 521777623,地址为 55 avenue Clément Ader 34170 Castelnau Le Lez。

Atout-Box.fr 保留随时调整或修改这些销售条款和条件的权利。在修改的情况下,每笔订单将适用订购当日有效的一般条件。

1.宗旨

1.1 根据本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ATOUT BOX,SAS ATOUT BOX CASTELNAU 的商号,在蒙彼利埃 RCS 注册,注册号为 521 777 623,由 Jean-Baptiste Bertrand 代表,向客户提供以下存储空间,客户接受该存储空间、位于大楼(以下简称 "大楼")内的仓库(以下简称 "仓库"),用于接收客户拥有有效所有权的所有货物和/或产品(以下简称 "货物"),但须遵守本合同和内部规定。根据合同第 3 条的规定,提供货物的回报是月租费。

1.2 本合同是在不稳定的基础上签订的提供服务的合同,尤其排除在《法国商法典》关于商 业租赁的第 L.145-1 条及其后条款和 1989 年 7 月 6 日关于住宅租赁的第 89-462 号法律 的适用范围之外。

1.3 在任何情况下,本合同都不能分析或与存款合同相提并论:本合同不对 ATOUT BOX 负有任何保护、监督、维护、保存或归还存放在箱子中的货物的责任,这些责任始终由客户承担。
ATOUT BOX 不承担任何保管、监督、维护、保存或归还存放在箱子中的货物的责任,这些责任始终由客户承担。

1.4 本合同以个人名义签订,不得转让,客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盒子全部或部分提供给第三方。对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 ATOUT BOX 和客户共同签署。

1.5 本合同的条款有效,适用于 2011 年 11 月 1 日或之后签订的所有合同。

2.认购手续

2.1 签订合同时,客户必须提供身份证明、银行信息表,如果客户是法人实体,还必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否则,需缴纳 3 个月的押金。

2.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是法人实体,则客户承诺声明与其目标相关的任何法律变更,以及对其具有一般约束力的人员的变更。如果是自然人,则应申报其婚姻状况、个人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的任何变更。

3.持续时间

3.1 本合同的初始期限至少为一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将以默契方式续签相同期限的合同。三十天期满后,任何一方均可随时终止合同。除非一方终止,否则合同将持续到下一个月的到期日。客户终止合同应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挂号信(地址如下:55 avenue Clément Ader - 34170 Castelnau-le-lez)或亲手递交信件(地址如下:55 avenue Clément Ader - 34170 Castelnau-le-lez)并确认收悉,但须在收到信件后十五天内发出通知。ATOUT BOX 取消合同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以挂号信形式通知客户,并附上收据。

4.费用 - 逾期付款罚金

4.1 客户同意在支付特别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费用以及相当于一个月费用(包括增值税)的保证金后提供服务。每期月费应在每期第一天之前支付。除第一笔费用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外,每笔费用最迟应在到期日支付。

4.2 ATOUT BOX 可在提前 30 天通知的情况下,向客户提出修改费用的建议。除非客户根据第 3 条发出终止通知,否则修订将从 30 天通知期后的第一个期间生效。

4.3 客户承认并接受,即使客户希望在下一个付款期的第一天腾空其包厢,任何已开始的付款期也应全额支付。

4.4 如果在到期日之前未支付每期的全部费用,客户应向 ATOUT BOX 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与管理费用相对应,每封催款函的统一费率为 12 欧元(含增值税),但不影响 ATOUT BOX 的任何其他追索权和下文第 12 条的适用。如果客户逾期支付月租费,ATOUT BOX 有权拒绝客户使用 BOX,直到客户付清欠款。客户同意所存储的货物构成对 ATOUT BOX 付款的担保。

4.5 对于未支付而退回的支票或直接借记付款,将向客户收取 29.90 欧元(含增值税)的手续费,并按每月 5%的比率收取逾期付款罚金,如同从未付款一样。

4.6 如果客户遵守了所有合同条款和条件,ATOUT BOX 承诺在开具箱子使用天数的发票后,向客户退还剩余金额(不包括保险费),退还金额按离开当天(或通知期结束之日,如果通知期在后,则按通知期结束之日)的有效费率计算,该费率可能与特殊条件中的金额不同,但不考虑之前给予的任何折扣。退款将在取消合同后 30 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在任何情况下,退款均不得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

4.7 如果发生付款事故,ATOUT BOX 有权向客户收取所有与追讨未付款项相关的费用(应付款项的 20%)。客户同意赔偿 ATOUT BOX 因客户未履行其义务而产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4.8 如果客户不按提供锁具时的原状归还锁具,恢复锁具原状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但不影响客户的权益。

4.9 预订包厢的客户需支付 30 欧元的押金。这笔费用将从客户的第一张发票中扣除。如果客户取消预订,ATOUT BOX 将获得分期付款,并开具发票。

4.10 如果增值税率发生变化,ATOUT BOX 所收取的净价格将立即适用增值税率。

5.存款

5.1 在签订合同时,客户承诺支付 30 欧元定金。押金将从第一张发票的应付款中扣除。

6.在线预订存储单元

6.1 在遵守本合同条件和《内部条例》规定的前提下,提供箱子的目的仅为储存非危险品。客户应谨慎使用箱子。在这方面,客户承诺不在箱内,更广泛地说,不在大楼内进行任何喧闹、危险、非法、违法或不健康的活动和/或任何可能损害大楼和/或人员的活动。

6.2 客户明确承诺不在包厢内生活或居住,也不在包厢内建立住所或固定或临时居所。客户不得要求任何在该场所停留的权利或任何住房或财产权,尤其是商业财产权。

6.3 客戶明確承諾不會使用閘廂進行任何工業、商業、工藝、自由或其他專業活動。客戶承諾不在包廂內經營任何業務,或包廂與經營該等業務有任何關連,以及不使用包廂進行任何商業、工藝、自由或其他活動,亦不允許任何非其服務人員進入包廂。他还不得在该处设立其注册办事处,不得在贸易和公司登记册、贸易登记册或其商业信函中提及包厢或该建筑物。

6.4 客户承诺不在箱内存放任何危险、非法、易燃、易污染、有毒、易爆、易腐物品、活的或死的动植物、现金、纸币、任何种类的硬币、金锭和贵金属、珍珠和宝石、有价证券或价值、珠宝、银器、贵金属金银制品以及单位价值超过 2000 欧元的任何其他物品,或者如果它们构成一个单位,总价值超过 4000 欧元的任何其他物品,除非获得 ATOUT BOX 的书面同意。根据 1986 年 6 月 19 日的法令,客户不得存放与普通仓库货物分类中的 E 类(棉、麻、黄麻、亚麻和其它未加工植物纤维)和 F 类(丙酮、硝酸、苯、炸药、醚、燃油、磷等)有关的货物。总之,他/她不得携带任何可能以任何方式损坏或影响包厢、大楼或大楼内存放的其他货物的物品。

6.5 客户承诺按照适用的安全规定和 ATOUT BOX 发布的有关安全、防火或更广泛地进入建筑物的任何指示存放货物。客户应确保地面与可能被水损坏的货物之间留有 10 厘米的空间。客户应自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其货物免受灰尘和冷凝水的影响。

6.6 客户应确保箱体保持完好无损。

6.7 客户承诺在任何时候都将围栏挂锁锁好,但货物进入或移走所需的时间除外。为此,客户必须获得一把挂锁,并且只能在门上挂一把锁。ATOUT-BOX保留移除任何额外挂锁的权利。 如果客户没有在箱子上挂锁,ATOUT-BOX拒绝对盗窃或入侵承担任何责任。

6.8 客户承诺不将其全部或部分货物或设备留在围栏外,并将其废物从现场清除。如果客户或由客户带入现场的人员在 "箱体 "外的走廊、气闸或建筑物内外的其它公共区域堆放废物,ATOUT BOX 将按每小时四十 (40) 欧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开具清除废物的干预费用发票,最低发票金额为二十 (20) 欧元(含增值税)。

6.9 客户应在大楼入口处显示的开放时间内使用 "盒子",ATOUT BOX 可能会对开放时间进行修改。公共节假日和星期日一般不开放。客户可选择每天 24 小时使用其信箱,前提是客户已按适用费率订购了 24 小时服务。

6.10 客户应亲自负责接收任何交付给客户的货物,并确保这些货物不会侵犯 ATOUT BOX 和其他客户的权利。在客户明确要求 ATOUT BOX 接收货物的情况下,有关货物的状况、包装、处理和临时存储的接收应完全由客户负责,客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对 ATOUT BOX 或其保险公司承担任何责任。ATOUT BOX 应客户要求接收货物的责任完全由客户承担。

6.11 Atout Box 可接收并储存客户的货物四十八小时。超过四十八小时,每托盘每天将收取不含增值税的五欧元费用。

6.12 ATOUT BOX 可免费向客户提供搬运设备、升降机、手推车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任何能够运输货物的设备。客户在使用这些设备时,应确认这些设备没有缺陷或故障。客户只能使用上述设备在 ATOUT BOX 的财产范围内移动货物。客户只负责使用交由其处置的材料,ATOUT BOX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此承担责任,特别是根据民法典第 1891 条或民法典第 1384 条第 1 款。在客户使用设备期间,ATOUT BOX 将设备的保管和控制权移交给客户。因此,客户应对自己的处理设备负责。客户应负责修复其设备或在使用 ATOUT BOX 设备期间对建筑物、箱子、财产和人员造成的任何损坏。如果客户的装卸材料在箱子中封箱,ATOUT BOX 将向客户开具材料使用发票,客户应立即支付 25 欧元(含税)的运费和 35 欧元(含税)的转运箱运费。

6.13 ATOUT BOX 在事先通知客户后,保留进入箱体的权利,以便进行维护、修理、必要的改装,或验证箱体的使用是否符合本协议的条款。ATOUT BOX 可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进入箱体,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或为了响应警察、消防队、宪兵队、执行法院命令的任何机构的要求,或为了核实货物既不危险也不非法,也不会对箱体、邻近箱体、建筑物或人员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强行打开箱锁。

6.14 ATOUT BOX 不对储存货物或其是否符合本合同条件进行任何检查或核实。

6.15 客户明确接受合同和内部条例中规定的安全和安保措施。客户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扰乱和平或影响客户享受或对客户或楼内财产造成任何滋扰的行为。

7.准入条件

7.1 任何持有围栏特别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钥匙、挂锁密码或口令的人,应被视为获得客户授权进入围栏。

7.2 只有客户及其授权代表可以在大楼入口处显示的时间内进入包厢。ATOUT BOX 保留随时更改开放时间的权利。

7.3 如果客户的账户显示有借方余额,ATOUT BOX 有权拒绝客户及其授权代表进入盒子。

7.4 如果 ATOUT BOX 认为任何人士危及 "包厢 "或 "大楼 "的安全,则有权禁止该人士进入 "包厢 "或 "大楼"。
或拥有危险产品。

7.5 ATOUT BOX 对因临时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进出包厢或大楼的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技术故障持续时间超过 12 小时,导致在此期间无法进入包厢,Atout-Box 将向客户统一赔偿 50 欧元(含税)。

7.6 ATOUT BOX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因提供盒子而产生的任何间接损失负责,即使 ATOUT BOX 知道可能会产生此类损失的情况。

8.替代的可能性

8.1 在特殊情况下,ATOUT BOX 有权在合同执行期间,在至少提前八天通知客户后,更换一个新的存储空间,其面积至少等于特殊条件下的合同面积。如果 ATOUT BOX 意识到货物即将面临危险或储存的货物可能会造成危险,则应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转移货物。

8.2 货物的搬运应由 ATOUT BOX 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

9.法律制度

9.1 根据双方的明确协议,本合同是在不稳定的基础上签订的提供服务的合同。由于 ATOUT BOX 不是保管人,因此没有义务保管、监督或维护货物。客户承认货物由其自行负责保管,风险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客户仍然是《民法典》第 1384 条意义上的唯一保管人,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都不构成货物保管权或相关风险的转移。

9.2 客户承认并接受,本合同并不赋予其任何商业财产或任何留在该场所的权利。

10.保险 - 放弃索赔

10.1 客户同意由其自行负责储存货物并承担费用。在整个合同期内,客户承诺购买并维持保险。ATOUT BOX 提供的保险应涵盖客户的货物,其重置价值不超过《提供仓储空间合同》第一页 "附加服务 "段落中标明的金额,并应保证货物免受火灾、爆炸、水渍、盗窃等所有风险以及占用箱子的所有固有风险。

10.2 客户及其保险人,无论是ATOUT BOX建议的保险人还是其他保险人,在此明确放弃对ATOUT BOX及其保险人、建筑物所有人及其保险人、其他使用人及其保险人的索赔。

10.3 如果客户选择的保险公司与 ATOUT-BOX 建议的保险公司不同,客户必须在合同开始日期前提供一份保险证明,并放弃追索权。如果客户无法在合同开始日期前提供保险证明,则客户必须购买 ATOUT-BOX 提供的保险。

10.4 如果客户希望减少或更改其保障额度,必须在下一个结算期开始前通知我们。

11.能力归属

11.1 与非专业客户之间的任何争议,凡涉及本合同的主题、原因或场合的,均应提交客户选定的法庭或商务法庭。

11.2 与专业客户之间的任何争议,凡涉及本合同的主题、原因或场合的,均应提交建筑物 所在地的仲裁庭或商事法庭。

12.责任

12.1 客户承认货物由其单独保管,根据《法国民法典》第 1384 条的规定,客户是货物的唯一保管人,客户应对以下情况承担全部责任:由于盗窃、闯入、损坏、毁坏等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毁坏,尤其是在箱柜内或整个大楼内发生的损坏或毁坏。由于使用和占用 "盒子 "而对任何人或任何 "ATOUT BOX "物品或第三方,包括存放在 "大楼 "内生产的货物的其他人造成的损失。

12.2 由于客户或客户存储的货物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而导致第三方对 ATOUT BOX 提起诉讼,客户承诺对 ATOUT BOX 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 ATOUT BOX 一方疏忽的情况除外。

12.3 由于 ATOUT BOX 不承担任何监控或看守的义务,因此,除非是 ATOUT BOX 的疏忽,否则 ATOUT BOX 对箱内可能发生的盗窃、闯入或其它破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终止

13.1 如果客户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义务,ATOUT BOX 将在第一次以挂号信形式发出正式通知十天后自行决定自动终止本协议。

13.2 无论是根据第 3.1 条还是第 13.1 条,最迟在终止生效之日,客户必须完全清空和清理贮物箱,并根据合同条款全额支付版权费和赔偿金。

13.3 如果客户在协议终止生效日之前没有完全清空箱子,尽管客户有义务这样做,客户在此授权 ATOUT BOX 以任何方式进入箱子并移除所有货物。货物将被移走并存放在客户存放货物的地方,费用由客户承担,为了 ATOUT BOX 的利益,客户无需完成任何法律手续即可销毁或出售货物,以收回应付款项,包括销毁货物。此外,客户仍需承担合同终止之日的所有应付款项,以及根据第 12.5 条规定的逾期付款罚金。

13.4 除非 ATOUT BOX 未收到任何欠款的全额付款,并且行使了上述第 13.3 条规定的保留权,否则客户应在这十天期限内移除所有货物,并将箱子和 ATOUT BOX 提供给客户的任何其它设备按签署协议时的状态归还。

13.5 如果客户在终止协议前未将货物从箱内完全取出,则客户应承担每月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相当于上月月费的 120%,直至完全取出、出售或销毁存储的货物。

14.住所的选择

14.1 为了执行合同及其后果,ATOUT BOX 选择其住所,如本文件标题所示。

14.2 如果发生变更,每一方应在变更后 15 天内以挂号信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确认收悉。否则,客户地址的变更对 ATOUT BOX 无效。

15.录制视频图像

15.1 客户应了解视频监控系统的存在。ATOUT BOX 在大楼内采集并记录视频图像。ATOUT BOX 承诺使用这些图像的唯一目的是保证场地和所有客户财产的安全。

16.数据保护

作为数据控制者,ATOUT BOX 始终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

16.1 对于根据本一般条款和条件处理的个人数据,ATOUT BOX 承诺: :

  • 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未经授权或非法处理,并防止个人数据意外丢失、损毁或损坏;
  • 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任何可以接触个人数据的工作人员的可靠性,并确保任何接触此类数据的人员尊重并维护所有必要的保密性;
  •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决定,通过针对在第三国建立的数据合作伙伴的标准合同条款,在没有 GDPR 第 46(2)(c)和(d)条所指的标准数据保护条款的情况下,不得将个人数据传输或允许以其他方式处理到欧洲经济区之外;
  • 回应数据主体行使权利的请求;
  • 保持完整准确的记录和信息,以证明合规性。

16.2 数据处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本条款所述的 ATOUT BOX 服务。这尤其包括

  • 收发邮件
  • 发票
  • 客户档案管理
  • 在线客户区
  • 管理网店
  • 出租仓库、办公室和停车场
  • 联系搬运专业人员
  • 收集您的满意度

16.3 个人数据包括以下类型/类别的数据:

  • 商业通讯资料中的信息:与客户的交流(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
  • 与移动和/或出入控制有关的信息:安全代码和授权级别、出入日期和时间、出入历史、通常授权的时段、通常授权的出入区域
  • 具有法律价值的文件:保险证明、车辆登记证、合同、固定装置清单、KBis 摘录、发票、地址证明、通知函、租金收据等。
  • 电子数据:录音、登录、密码、乐邦币用户名
  • 财务信息:信用票据、订单、担保、银行卡验证码 (CVC)、银行详情(RIB、BIC、IBAN)、银行卡到期日、银行地址、SEPA 直接借记授权、支付方式、银行卡号(加密)、支票号码、托收、结算、银行拒付、退款、支付状态(接受/拒绝)。
  • 身份信息:个人地址、对个人的评论、护照/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电子邮件地址、性别、出生名、习惯名或已婚名、评论和表达的意愿、姓名、签名、个人类型、私人固定电话号码、私人移动电话号码
  • 工作相关信息:公司地址、社会职业类别、工作电子邮件、公司名称、工作电话号码
  • 与服务相关的信息:选择的收货机构、存储机构(地理位置)、存储开始日期、购买日期、购买详情、客户订购的服务详情、存储期限、发票详情、客户付款方式、花费金额、箱子编号、租赁期限、存储原因、订单状态、存储表面积。

如果您未能提供任何强制性信息,ATOUT BOX 可能无法执行上述处理操作或处理任何相关投诉。

数据主体类别包括客户和客户提供数据的所有人员。

客户可要求 ATOUT BOX 查看其信息。客户有权更正不正确的信息。客户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ATOUT BOX 数据保护专员,地址如下:dpo@atout-box.fr.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客户可点击以下链接查看隐私政策:隐私政策

17.调解

17.1 根据《法国消费者法典》第 L 612.-1 条的规定,在收到书面投诉一年内,消费者可根据《法国消费者法典》第 L.152-2 条的规定,向 SAS MEDIATION SOLUTION 222, chemin de la bergerie 01800 St Jean de Niost 提出通过调解友好解决问题的请求。网站: https://www.sasmediationsolution-conso.fr 。电子邮件 : contact@sasmediationsolution-conso.fr

退学申请表

如果您想取消订单,请填写并返回本表。

您可以将表格寄回以下地址:ATOUT-BOX 55, avenue Clément Ader 34170 Castelnau le Lez

收件人:ATOUT-BOX ( 67 , Rue Joe Dassin 34080 Montpellier ) 或 ATOUT-BOX CASTELNAU (55, avenue Clément Ader 34170 Castelnau le Lez - 04 48 20 02 60 - contact@atout-box.fr)

我特此通知贵方,我将退出提供以下存储单元的合同:

保留给 ....................................................................................................................................................

客户名称: ..............................................................................................................................................

客户地址: ..........................................................................................................................................

日期和地点: .................................................................................................................................................................

客户签名:(仅适用于以纸质形式提交的表格)